我是绥棱林业局一名普通的社区工作者,同时也是林区法院的一名陪审员。从成为人民陪审员起,我深感身上责任重大,也深知只有充分发挥陪审作用,才能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的本质,才能更好地参与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一、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一是参与民事调解。我在社区担任民政助理,熟悉居民情况,有助于更好开展工作。在一次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挣得脸红耳赤,情绪非常激动。我利用平时工作经验,真心、真诚地做调解工作,经过我的说服之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看到自己协助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我内心既激动又喜悦,能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为群众办实事,也是实现一种人生价值。二是促进法制宣传。几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我参与了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对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每次与群众沟通交流时,我都会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的人听,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在知法懂法的同时,也能了解法院,了解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社会形象的树立。
二、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一是丰富法律知识,加强业务学习。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能只“陪”而不“审”,而是要参与陪审案件的全过程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为了提升自身能力水平,我积极学习法律知识,阅读案例分析,通过学习,我的法律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一些案件也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分析,在合议时也能够提出较有份量的合议意见。二是加强司法监督,确保案件公平审理。每次开庭前,我都会认真阅读案卷,了解案件详情,分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在开庭时,遇到质疑的问题时,我会根据自己对案件的了解适当地对当事人的证言证词提出质疑。同时,我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量刑时适当地对法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分析。
三、树立自身形象,维护法院形象。人民陪审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公众对法院的形象和评价,因此不仅要经常听取群众意见,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张丽丽
单位:卫东社区 职务:民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