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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 贯彻落实环境资源研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6-06 10:41:00




     2017年6月6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林区中院召开的环境资源研讨会精神。会上,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分别传达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交流会材料,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传达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的重要讲话。同时,要求干警要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及时上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在全院树立起“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为实现林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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